第二次离婚诉讼中男方不到庭,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离婚,关键看感情破裂证据是否充分。
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,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法院可缺席判决。离婚案件适用该规定,但需注意婚姻法要求审理离婚诉讼必须调解,实践中法院可能先尝试调解再裁决。男方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权,不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状况。
原告需提供充分感情破裂证据,如第一次判决书证明已起诉过一次、分居满两年证明、家暴记录、出轨证据等。男方缺席情况下,法院对证据审查更严格,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需公证,证人证言需出庭作证。经济纠纷需另行起诉处理。
法院需完成合法传唤程序,包括邮寄送达、公告送达60天等。采用公告送达的,审理周期可能延长至9个月。建议原告同步准备财产清单、子女抚养方案,法院可能就子女抚养问题征求民政部门意见。
缺席判决可能引发男方后续申诉,建议庭审后补寄判决书并保留送达凭证。涉及财产分割的判决,需申请强制执行。抚养费支付可事先要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,避免转移财产。
委托律师协助调查共同财产,提前准备房产评估报告。针对男方恶意回避,可申请法院调取出入境记录、租房合同等分居证据。涉及家暴的,报警记录和伤情鉴定最具证明力。
诉讼期间保持情绪稳定,必要时进行心理咨询。规律作息配合适度运动缓解压力,饮食注意补充B族维生素和Omega-3脂肪酸。判决生效前避免单独与对方接触,保留所有通讯记录。子女探视问题建议通过第三方机构协调,减少直接冲突。经济困难可向当地妇联申请法律援助,重大财产纠纷需专业会计审计支持。
2021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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